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文件精神,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贵州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名额以当年上级部门分配的名额为准。
第二章 奖励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加分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柠檬草的味道(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平均成绩高于75分,无违纪行为;
(五)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第六条 新学期发言稿加分条件。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生满足申请条件后,依据下列标准加分:
(一)在校期间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加2分,通过大学六级的加3分,如四、六级都通过,只能加一次分即3分。学习通登录
大渔港(二)在校期间计算机过级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档次者加1.2分
(三)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得省级
到底造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的每项加3分。
(四)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班级管理,增强实践能力,本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按如下分值加分:班长、学习委员加2分,团支书记加1.5分,副班长、生活委员、体育委员、信息员、文艺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其他班干加1分;院学生会主席加3分,学生会副主席加2分,部门负责人加1.5分,学生会其他成员加1分。一个学生兼任两个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以最高职务为准。
(五)在校期间获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优秀士兵的,每次加2分。
(六)本学年内在院级、厅级、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分别加1、2、3、4分;发表散文、诗歌、小说、调研报告等其他文章的,每篇加0.5、1、1.5、2分。
(七)本学年内代表本院参加专业知识、技能比赛、文体活动获得厅级以上三等奖(含三等奖)表彰的,厅级表彰加2分,省级表彰加3分,国家级表彰加4分。
(八)学生获得以上加分项目外的表彰和获奖,能否加分由学生工作部报请院领导界定并由领导确定分值。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章 评审时间、名额分配、评审程序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获奖人数根据上级部门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照各辅导员所带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一) 个人申请。每年学工部根据上级文件发出通知后,由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首先向辅导员提交上学年的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 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辅导员要认真核实学生本学年平均成绩(以综合测评智育平均成绩为准)、各种获奖、获表彰证书、成绩单、合格证、有无处分、有无贫困生资格等情况。
(三)计算总分。辅导员根据加分标准,计算出学生总分(总分等于平均成绩+各项加分,上不封顶),并按总分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在辅导员所要配名额之内的作为候选人。如遇总分相同时,学习成绩分数高的同学应优先推荐为候选人。但如果学习成绩高的同学上年度获得过励志奖学金,辅导员可根据情况上报未获得过励志奖学金、成绩跟靠前一名的同学为候选人。由辅导员将候选人填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和各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上交一式二份学生工作部;
(三) 学生工作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学生成绩是否真实、是否具有贫困生资格、有无处分。如审核发现情况不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四)确定为正式选人后,报经商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候选学生名单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报送上级部门。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辅导员要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奖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 凡属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一经发现即追缴所获得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发布评论